太康县实行“1+1+N”县委常委分包项目责任制
为进一步加强全县2017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工作,提升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水平,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,太康县实“1+1+N”县委常委分包项目责任制。成立县重点项目建设委员会,在县委领导下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统一指导、监管和协调。县委书记任主任,县长任第一副主任,相关县领导任副主任。
每个重点项目由一名县委常委或人大、政协主要领导和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包,成立一个指挥部,一个责任单位负责,一个专门班子服务,一套工作方案推进,从立项审批、征地拆迁、要素保障、证照办理等关键环节入手,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,为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。
对项目建设推进难度较大,涉及部门较多、较为复杂的问题,应召集相关单位现场办公,形成项目建设工作的合力,确保项目早开工、早建设、早投产、早见效。
每个重点项目由一名县委常委或人大、政协主要领导和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分包,成立一个指挥部,一个责任单位负责,一个专门班子服务,一套工作方案推进,从立项审批、征地拆迁、要素保障、证照办理等关键环节入手,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,为项目建设全程跟踪服务。
对项目建设推进难度较大,涉及部门较多、较为复杂的问题,应召集相关单位现场办公,形成项目建设工作的合力,确保项目早开工、早建设、早投产、早见效。